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廠房(遷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號修訂),現對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廠房(遷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示,共10個工作日。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廠房(遷建)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溫州市淺灘一期D-06-06地塊
建設規模及內容:年產15億支優質筆及其配套產品,1億件文件夾。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主要敏感點分布情況
表1-1 項目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環境要素
保護對象
與廠界關系
方位
距離(m)
大氣環境(邊長=5km)
溫州技師學院(在建)
東側
509
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西側
2953
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在建)
172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①根據預測結果,企業在正常排放情況下,各特征污染物在環境空氣保護目標小時質量濃度均低于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
②本項目廢水污染源主要為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入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在此基礎上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③根據預測結果,項目各側廠界噪聲貢獻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限值,企業生產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④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和一般固廢均能按照相關要求合理處理與處置,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預期效果
時期
類別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預期效果
營運期
廢水
生產廢水、生活污水
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排放標準后納管至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達標排放
廢氣
生產廢氣
噴漆及烘干廢氣分別經集氣后經各自凈化設施處理后不低于15m排氣筒排放;注塑、造粒廢氣經集氣后經凈化處理后不低于15m排氣筒排放;拋光粉塵經集氣后經布袋除塵處理后經不低于15m排氣筒排放;印花等印刷廢氣經經集氣后經凈化設施處理后不低于15m排氣筒排放。
噪聲
機械設備運行噪聲
設計和設備采購階段,充分選用先進的低噪聲設備,從聲源上降低設備本身噪聲;車間內合理布局,重視總平面布置;對于各類風機基礎采用隔聲墊,對于進風口安裝膠軟插頭,以減少震動和噪聲的傳遞;高噪聲設備盡量遠離車間門窗,必要時設置隔聲罩或隔聲間;加強設備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固廢
一般固廢
一般固廢外運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及時清運
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項目在其生產過程中產生一定量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經采取相關的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可以做到總量控制,只要加強管理,落實環保整改措施,能滿足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要求。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的范圍和對象為受項目影響的周圍公眾,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委托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委托單位、環評單位及政府主管部門決策參考。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為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九、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徐總 聯系電話:13587625025
十、評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浙江愛聞格環??萍加邢薰?/span> 聯系人:鄭工 聯系電話:0577-85987859
十一、當地環保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
項目審批單位: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應急管理與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577-55875136
公示單位:溫州天驕筆業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浙公網安備 33030302000043號